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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基金2014年第二季度補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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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7-21 信息來源:淮安保安網(wǎng) 點擊:15314次 【字體: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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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管理中心(11人)
劉 杰 男 因病于2014年3月住院治療,自費費用合計人民幣3632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劉杰人民幣910元補助。
唐志喜 男 母因病于2014年5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4890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唐志喜人民幣300元補助。
夏海霞 女 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311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夏海霞人民幣780元補助。
吳天明 男 因病于2014年3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892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精神,給予吳天明人民幣378元補助。
孫瑞雪 男 妻因病于2014年4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421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孫瑞雪人民幣710元補助。
史金貴 男 妻因病于2014年3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2472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史金貴人民幣300元補助。
王金喜 男 因病于2014年2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320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王金貴人民幣802元補助。
吳樹軍 男 父因病于2014年5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6355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精神,給予吳樹軍人民幣818元補助。
許正愛 男 父因病于2014年3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299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許正愛人民幣650元補助。
劉國順 男 妻因病于2014年5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4315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劉國順人民幣300元補助。
王春明 男 因病于2014年5月23日病故,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三款的精神,給予王春明家庭20000元補助。
二、押運中心(4人)
嚴(yán)貴忠 男 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5298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嚴(yán)貴忠人民幣1590元補助。
陳 海 男 因病于2014年3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322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陳海人民幣807元補助。
劉賓賢 男 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2000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劉賓賢人民幣400元補助。
吳桂芳 女 父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9849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吳桂芳人民幣992元補助。
三、銀盾物管公司(3人)
劉大云 男 因病于2014年5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4514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劉大云人民幣1128元補助。
魏開忠 男 父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1952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給予魏開忠人民幣300元補助。
黃 寧 男 因病于2014年2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2186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黃寧人民幣546元補助。
四、駐外分公司(1人)
李加漢 男 因病于2014年5月28日病故,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三款的精神,給予李加漢家庭人民幣20000元補助。
五、漣水分公司(1人)
唐桂明 男 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療,自理費用8000元,根據(jù)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給予唐桂明人民幣2400元補助
特此公示
基金會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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