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先后發文,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統籌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保安服務行業監管的范疇,扎實推進保安隊伍開展消防工作。
廣東省公安廳要求,保安從業單位要將消防安全技能培訓納入保安員崗前培訓、在職培訓、換崗培訓內容,并力爭在今年底,對已經從事保安服務和新招收的保安員開展一次不少于2天的消防技能培訓。與此同時,相關培訓機制也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如從事保安服務和新招收的保安員要通過相應的消防技能等級考試,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保安員等級資格考試內容等。據悉,目前全省保安隊員超過40萬。(作者 趙琦玉 蔡妍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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